男子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品牌白酒获刑

作者:徐国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584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作为中国白酒的代表,一直受到消费者热捧,其价格一路水涨船高。也引来一些不法分子的“青睐”,不惜铤而走险制售高仿假冒、山寨名酒,赚取高额利润。近日,浈江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一男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胡某和刘某早年相识,胡某通过刘某得知回收空酒瓶后再销售有利可图。2016年起,胡某在韶关市南郊五公里处租赁一出租屋,把从垃圾回收站、酒楼等处回收的茅台、五粮液、剑兰春等空酒瓶堆放在出租房内,再以每瓶5-1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刘某则用回收的空酒瓶生产灌装其他酒,包装完后当做同品牌的真酒用于销售。2019年的一天,经营酒行生意的的曾某在酒楼吃饭时正好碰到胡某在回收空酒瓶,便上前询问其是否有便宜的酒售卖,欲在胡某处购买一批酒,二人便添加了联系方式。此后,曾某酒行需购买酒时便与胡某联系并将需要购买酒的品牌、数量明确告知。胡某则从刘某处转购,刘某通过快递的方式将酒寄至胡某,胡某再以每瓶酒赚取数额不等的差价出售给曾某,通过此种方式销售所得共计6.3万余元。

202010月,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和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调查中查获了该批酒。经鉴定,查获并送检的酒均属于假冒商标的商品。

浈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胡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结合被告人胡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