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首日抓老赖 执行迎来“开门红”

作者:徐国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次数:96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浈江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通过“临控”措施,成功“抓获”一名长期隐匿逃避执行的“老赖”,当日使其依法履行了给付义务,成功处置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许某因生意周转需向银行借款,便与程某协商,要求以程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95万元,贷款由许某负责偿还,20135月,程某与某银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后,银行一次性将95万元贷款划入许某银行账户,每月还款则通过程某银行账户偿还,许某不定期向程某账户汇款用以偿还上述贷款。2016年起,许某停止向原告账号汇款。无奈下,程某将许某诉至浈江法院。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判决许某限期还清所欠款项。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其思想工作,但许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甚至隐匿起来,通过逃避的方式来拖延执行。经多方查找,执行法官未发现某的下落,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111月,浈江法院决定将其列为临控人员,随即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

27日大年初七上午8时,上班路上的执行法官黄智霄收到公安机关短信通知,许某于26日晚上在武江区某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接到通知后,黄智霄立即赶回法院,带齐相关证件,带上法警立即驱车赶往该酒店。在敲开房门后,见到了“失踪”许久的许某,此时的许某仍然睡眼惺忪,头发乱作一团。在亮明身份、释明来意后,执行法官黄智霄强制将其带回。

回到法院后,被执行人许某仍辩解其没钱履行还款义务。此时,执行法官坚定的告诉许某,由于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许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话音刚落,许某眉头紧皱,思绪良多,不时用手按按自己的脑门。

“黄法官,给我个机会吧,让我再想想办法,大过年的进拘留所不太好。”在执行法官准备起身离开时,被执行人许某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最终,在与申请执行人程某电话协商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许某当天即支付了5000元,并约定每月向程某支付3000元。至此,该案获得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也为浈江法院新年的执行工作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