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机构组成及职责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次数:950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机构组成

1.内设机构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

综合审判庭

执行局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2.派出机构

犁市人民法庭


二、主要职责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一审、执行、重审和再审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审理速裁案件;审查和办理督促程序案件;处理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服务。重点明确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问题,在遵循诉讼规律的基础上,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等工作,以及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动办理,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理诉讼业务、减轻诉累,让法官轻装上阵、专心审判。

           2.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案件的事宜。

                           3.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判一审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的民事纠纷案;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判一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等案件。

                                       4.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

                  5.执行局

              主要职责:依法执行本院作出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制裁决定书的财产;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接受其他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诉前和诉讼期间的财产保全工作;服从上级法院临时交办的执行工作;执行信访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6.政治部(督察室、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院党组搞好法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负责法官考核、干警晋升、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工作;负责本院计划生育、老干工作;办理有关人事、福利等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以及督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督促院领导班子落实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院党组制定完善本系统的廉政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等预防腐败工作。

          7.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司法政务工作;负责院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和网络、办公现代化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家资产,负责本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管理好财务、诉讼费、车辆等装备、房屋等设施、卫生、保卫等方面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秘书、文印、机要、保密、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负责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班和参与执行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枪支、弹药械具的保管使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整合后的司法警察大队不承担司法警务工作以外的其他职能,坚持编队管理,保持相对独立性,实行年终单独考核;整合前已设立的司法警察大队党组织原则上予以保留。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综合事务(审委会)、司法统计、质量管理(司法公开)、流程管理、案例指导、司法服务;监督、检查法院工作人员执法工作情况;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宜;负责起草本院综合性文件、报告;编辑简报、信息动态和案例选编、情况反映以及专题调研工作;法制宣传报导工作;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的请示;负责组织论文评比和有关司法建议等项工作。

          9、派出机构犁市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犁市镇、花坪镇、曲仁办事处范围内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