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11  浏览次数:741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浈江区人民法院8名、乐昌市人民法院6名、南雄市人民法院14名、始兴县人民法院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271日至200273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713日至7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连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于2020723日下午5:00前,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方式报送至招聘职位法院。报名方式及详细信息见附件1

注意: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的,请发送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其他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并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招聘法院,确认招聘法院已收到报名材料,如不经确认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电子邮箱报名只需提供扫描件);

      3)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提交1寸彩色照片2张,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的需提交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4)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征信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机构:各招聘法院。

2.审查方式:各招聘法院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布考试时间、考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等信息,请报考人员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分听打和看打两个环节。

 3.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如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至比例范围内。若考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标准进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各招聘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福利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按照各招聘法院现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标准执行。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六、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招聘法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0751-8550356

2.浈江区人民法院:0751-8551252

3.乐昌市人民法院:0751-6805201

  4.南雄市人民法院:0751-3936215

5.始兴县人民法院:0751-3931269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710